2025年6月24日 点击人次: 425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吉林省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长春中医药大学2025年毕业生留吉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及《长春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岗位(劳务派遣制)
详情请见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面向2025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一般应为本科及以上2025届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福利待遇
根据国家、吉林省、学校以及各用工单位有关规定,由各用人方提供工资,福利保障等。
四、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6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指定邮箱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详见附件2《2025年长春中医药大学科研助理岗报名表》。
(二)选聘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招聘岗位的部门,平台及课题组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候选人经审核合格后,报学校备案。
(三)派遣
学校备案后,经相关单位公示无异议,即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相关部门,平台及课题组工作。
图文编辑:谢璟嫒
图文审核:张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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