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5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以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202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6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